湖南法治報訊(見習記者 周萌 通訊員 范瑾瑜)
2024年7月,一通來自武漢的電話打進了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胺ü伲蚁胝埬銈冊賮硪惶宋錆h,案件有了新的進展!”電話那頭,申請執(zhí)行人中聯公司工作人員語氣急切。
這通電話的背后,是一起橫跨湖南、湖北兩省的四年執(zhí)行“接力賽”。
還貸逾期引發(fā)訴訟
2015年,漢壽中聯公司與章某簽訂湖北武漢一處混凝土攪拌站的買賣合同,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為該合同提供連帶擔保。合同簽訂后,設備交付B公司使用,并由B公司依約償還了五年貸款。
然而,自2020年起,B公司因場地及債務問題停止還款。中聯公司無奈就剩余貸款向漢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章某及連帶擔保人B公司、王某共同償還貸款本金270余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義務,中聯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首輪執(zhí)行遭遇挫折
案件的執(zhí)行法官決定,先從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被執(zhí)行人王某入手尋找突破口,并第一時間奔赴武漢對王某進行傳喚,責令其依法申報財產。迫于執(zhí)行壓力,王某透露其在湖南C公司享有800萬元優(yōu)先債權。獲此線索后,法院迅速向C公司送達凍結裁定及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
查詢第三方賬戶資金流水
但一個月后,該公司因經營不善,向當地法院申請破產。漢壽法院雖及時向破產管理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但遺憾的是,由于C公司債權債務關系復雜,破產進程也較為緩慢,因此王某申報的債權暫時無法執(zhí)行到位。
百萬債權存在爭議
執(zhí)行法官只得從B公司入手,再尋突破。經調查發(fā)現,B公司對案外第三方享有上百萬元債權,但該債權存在爭議,B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啟動了通過訴訟向第三方主張權利的程序。漢壽法院依法向該第三方送達凍結該債權的裁定及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凍結限額300萬元,并責令其不得向B公司支付。
法院工作人員調取B公司與第三方的案件卷宗
文章開頭的這通來電,標志著B公司與第三方的債權糾紛訴訟接近尾聲。電話掛斷后,執(zhí)行法官再度梳理案情線索,并委托湖北當地的法院調取B公司一審案卷,了解到第三方一審敗訴,被判需向B公司支付2700余萬元,但已提出上訴。申請執(zhí)行人的來電,正是為待二審判決生效后漢壽法院能夠第一時間赴當地扣劃該筆被凍結的債權。承辦法官一方面細致研究案情,一方面告知中聯公司密切關注二審進展,判決生效后要立即與法院取得聯系。
2024年9月底,二審法院駁回了第三方上訴,維持原判,B公司與第三方的債權爭議終于塵埃落定。得知這一消息,執(zhí)行法官立即前往武漢調取生效判決書,并依據判決,向第三方送達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及執(zhí)行裁定書(提取該到期債權)。
罰款促推達成和解
然而,第三方以B公司債務眾多、其自身無力一次性支付2700余萬元、已收到多家法院凍結文書等為由,請求與所有法院協商還款方案,申請漢壽法院暫緩執(zhí)行??紤]到實際情況,經與申請執(zhí)行人中聯公司溝通,法院同意給予第三方協商時間,暫緩本次扣劃。
2025年初,因B公司與各債權人未能達成還款協議,中聯公司再次申請法院赴武漢執(zhí)行該筆債權。漢壽法院工作人員依法向第三方送達執(zhí)行裁定書,強制執(zhí)行其應向B公司履行的到期債務300萬元。因第三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于2025年3月向其發(fā)出《預罰款通知書》。此后,第三方僅支付了50萬元執(zhí)行款,剩余250萬元分文未付,案件的執(zhí)行進程一波三折。
鑒于法院多次派員赴武漢協調并通過電話敦促,第三方仍置若罔聞,一拖再拖,其行為已嚴重妨礙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承辦法官依法層報院領導審批,決定對其實施罰款。2025年6月,法院將罰款決定書送達第三方。
罰款決定書送達后,效果立竿見影。第三方立即主動致電法院協商,次日便派負責人赴漢壽法院商談還款方案。在法院主持下,中聯公司與B公司、第三方進行溝通協商,
順利達成了執(zhí)行和解協議。B公司希望案件早日執(zhí)結,中聯公司也表示自愿放棄余下債務利息,第三方承諾一次性支付剩余250萬元。達成協議后不到一周,第三方將250萬元案款全額支付至漢壽法院執(zhí)行賬戶。
當事雙方在漢壽法院主持下達成執(zhí)行和解協議
至此,這起橫跨兩省、歷時四年的復雜案件塵埃落定。案件的圓滿執(zhí)結,不僅有效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捍衛(wèi)了法律的權威,更彰顯漢壽法院大力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持續(xù)攻堅執(zhí)行難的強大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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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